发布时间:
2012-09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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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委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及相关规定。因我校医疗条件有限,在新生入学体检项目的基础上,仅提供基础(必检)项目检查。各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、卫生局的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。 一、研究生复试体检:
二、体检要求 (一)患有下列疾病者,不予录取(或入学) 1、严重心脏病(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、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、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)、心肌病、高血压病。 2、重症支气管扩张、哮喘,恶性肿瘤、慢性肾炎、尿毒症。 3、严重的血液、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、风湿性疾病。 4、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;严重精神病未治愈、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。 5、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(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)。 6、结核病。下列情况除外: (1)原发型肺结核、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;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; (2)一切肺外结核(肾结核、骨结核、腹膜结核等等)、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,经二级以上医院(或结核病防治所)专科检查无变化者; (3)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。 (二)其他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 三、体检流程 1、复试学生到校医院一楼西侧交体检费领取“研究生体检表”,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。 2、学生凭“研究生体检表”到先校医院一楼抽血化验,然后再到其他科室体检。 3、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到收发表处,由校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报送研招办留存备查。 四、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:4月16、17日上午 抽血检验时间为上午8:00—9:30 体检检验时间为上午8:30—11:00 体检地点:mg4355vip线路龙湖东校区医院(蚌埠市曹山路962号) 五、注意事项 1、对于在体检时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。 2、咨询电话。校医院:0552-3175886、3175885。 3、本招生体检标准由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处和校医院负责解释。 校 医 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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